东安县检察院办理首例涉贩卖依托咪酯毒品案
2024-04-26 17:28: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邱燕玲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邱燕玲)近日,东安县检察院办理了一批涉嫌买卖、运输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的毒品犯罪案件,并依法批准逮捕1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基本案情】2024年1月,犯罪嫌疑人唐某甲、唐某乙和杨某某三人合谋前往广东找上线购买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烟弹回到永州用于贩卖及自己吸食,后在永州东高速收费站时被东安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出含依托咪酯的烟弹、烟杆等涉毒物品。
另查明,2023年10月至202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唐某甲、唐某丙、叶某某、蒋某某、周某某、熊某某等人明知依托咪酯2023年10月1日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管控,为了牟利及满足自己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俗称“上头电子烟”)的瘾性,以贩养吸,多次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
【检察官提醒】从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依托咪酯具有强成瘾性,吸食依托咪酯会对人体的大脑和神经系统产生严重危害,一旦长期大剂量使用依托咪酯,容易引起肾上腺素皮质抑制,最终导致死亡。我们必须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一时的刺激而去轻易尝试。谨记远离毒品,避免伤人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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